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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内涵有哪些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8-05

  从属专利是一种在原来的基础上更大的技术进步,但是在实施的时候又依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这在我国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很多人都不清楚。那么,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内涵?下面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内涵

  专利局依据发明创造成果之间的相互关系而颁发的强制许可。即前后两个专利权之间存在着技术上联系,利用后一项专利权(发明或实用新型)必须依赖于前一项专利权(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实施。中国《专利法》规定,在后一项专利从属于前一项专利的情况下,根据后一项专利的专利权人的请求,专利局可以授予其对前一项专利权的强制许可。专利局也可以应前一项专利的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实施后一项专利权的强制许可。

  从属专利的认定

  1、全面覆盖

  从属专利相对于其基础专利具有全面覆盖性。从属专利必然包含基础专利独立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正是如此,从属专利的实施有赖于基础专利的实施。从属专利除了其技术特征相对基础专利全面覆盖外,还“增加了新的技术内容”,具有新的技术特征,这种新的技术内容或者说技术特征,使从属专利较基础专利技术上更进步。此外,从属专利新的技术内容,也可以是对基础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一般(上位)概念技术特征的具体(下位)化,如果这种具体化的技术特征没有被基础专利说明书披露,并且具有技术进步,从属专利就至少在某方面较基础专利更进步。如同一件专利或专利申请的从属权利要求相对独立权利要求具有“附加的技术特征”,这种附加的技术特征可以是对一般概念特征具体化的特征,也可以是增加的特征一样,从属专利相对基础专利在这方面很相似。

  2、创造性

  除了上述“全面覆盖”外,从属专利相对基础专利具有创造性,这正是其“技术更先进”,具有“重大技术进步”的原因所在。从属专利与基础专利相比具有创造性,是从属专利成立的基本要求。一般情况,就专利创造性而言,这只是从属专利所满足的必要条件,作为专利在其创造性评定中要比对的是一份或者多份对比文件的不同技术内容的组合。相对基础专利,从属专利增加了新的技术内容,它“比在先的专利技术更先进”,“对在先专利的一种改进”,“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由此可以说明,从属专利相对基础专利具有创造性。

  以上就是关于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内涵的内容介绍,对于不清楚的朋友一定要仔细的了解一下,才能在这方面的认识上有更多的了解。在实际中,从属专利规定或许有一定的差异,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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