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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给予强制许可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12-18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强制许可,就是指不经专利权人同意,直接允许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专利。但是也是要分情况来决定的。那么给予强制许可的情况有哪些,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大家解答。

  给予强制许可的情况

  所谓专利权的强制许可,是指政府强制给予除专利权人之外的第三人实施某项专利的权利。

  强制许可有一定的限定条件,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可给予强制许可具体情况共有三种:

  1、专利权人未以合理条件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许可他人实施,即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 后,未能得到许可的。( 例如:一个电力公司发明了一种很先进的发电方法,并取得了专利权,你们公司想通过专利转让来实施其技术,但未得到许可,从专利权 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后,仍未得到许可,那么就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实施强制许可。

  2、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其他紧急情况,或者是为公共利益的非商业性使用。 (比如今年我国突发非典,如果一家公司拥有治疗非典药物的专利技术,虽然有专利权保护,也可通过强制许可让其他公司生产。)

  3、后一专利的实施有赖于前一专利实施的。

  需指出的是,强制许可只适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没有强制许可。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也无权允许他人实施,并且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

  专利的强制许可制度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专利”的一节,主要针对的是对专利的“权利限制”。这些条款包含三方面的内容:

  一是规定了允许成员进行什么范围的权利限制;

  二是不允许成员进行什么范围的权利限制;

  三是在允许的范围内必须符合哪些条件。对于一般的权利限制,协议只作了原则的规定,但成员可以对专有权规定例外。“例外”,主要就是“权利限制”(即强制许可)。在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都有强制许可条款,即在发展中国家授予专利权人特定年限的独占的专利权,该期限经过后,权利人在获取补偿条件下必须将其专利许可当地工业使用。这种规定要求授予专利之后的不长时间内(如三年),专利应当在当地实施。如果专利不能或者没有及时开发,就成为强制许可的对象。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知道,强制许可有一定的限定条件,根据相关规定一般只有三种情况才能给予强制许可,一种就是专利权人未以合理条件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许可他人实施,另一种是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其他紧急情况,还有一种是后一专利的实施有赖于前一专利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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