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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需要的材料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3-06

  知识产权的明晰逐渐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得到深化,因此我国的相关保护措施也越来越成熟。其中著作权因作者的独有智力成果而授予著作权人保护,在一定保护期限后可能会能为大众所使用。而著作权保护的之前需要进行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那么我国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下面请听小编详细介绍。

  一、一般性作品著作权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表。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作者情况、其他著作权人情况。

  2.申请者身份证明(个人申请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请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创作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作品样本(文字作品提供创作稿;美术、摄影作品提供l0cm×12cm照片2张;工程产品设计图纸提供三视图、效果图或实物照片;影视作品提供vcd等)。

  4.作品创意说明。

  5.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交合作作品附合作作者委托书、委托作品附委托合同或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

  二、著作权登记的分类

  依登记是否取决于自愿,可以把著作权登记分为强制登记与自愿登记。凡法律要求当事人必须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权利进行的登记,即为强制登记。在采用注册登记主义的国家,著作权的产生即以强制登记为条件;同时,任采用自动保护主义的国家,有时法律也要求在著作权出质时必须办理登记。凡法律没有要求办理登记即可取得权利,而当事人自愿要求办理的登记即为自愿登记,如有些采用自动保护主义的国家就规定,著作权人可以自愿办理著作权登记。

  依所登记权利的性质,也可以把著作权登记分为注册登记、权利变动登记(含设定他项权的登记)和注销登记。注册登记主要适用于著作权的取得,权利变动登记发生于著作权形成之后,注销登记则发生于著作权或者著作权中的某项权利消失之时。

  以上就是我国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其中比较重要的是作品样本、创意说明以及相关的委托证明文件等,这在法律上为保护知识产权迈出了一小步,在提交相关符合规定的材料后才可以进行作品著作权登记,为进一步的著作权保护提供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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